12月29日,内蒙古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下发了《关于严禁生产、销售、燃放“孔明灯”的通知》,要求各旗县市人民政府、盟直有关部门积极做好“孔明灯”禁售禁放工作。 “孔明灯”是以固体酒精等燃料为热源,通过加热纸质灯笼内的空气产生浮力,可随风飘荡的空飘灯笼。“孔明灯”属于飘浮不定的明火,在施放过程中受气流的影响,容易造成燃料泄漏或引燃纸制灯罩,一旦飘落到加油站、液化气站、油库、居民屋顶、阳台、草地、林地、垃圾堆等可燃物较多的地方极易引发火灾。 随着元旦及春节的来临,为了消除“孔明灯...
[来源:中国消防在线] [发表时间:2012-1-4 10:04:38]